问题 | 工伤二次鉴定如何进行赔偿? |
释义 | 工伤鉴定赔偿按照工伤保险标准进行,包括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外地就医费等。工伤鉴定后一般三个月内能赔款,根据伤残等级向社保机构申请,审核通过后发放。工伤鉴定在出院后进行,一般在工伤医疗期满时进行,但病情稳定阶段也可进行。 法律分析 一、二次工伤鉴定如何赔偿 二次工伤鉴定应当按照工伤赔偿标准来进行赔偿。工伤赔偿标准,又称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是指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 1.治(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住院伙食补助费。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 3.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4.康复治疗费。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5.辅助器具费。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6.停工留薪期工资。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7.生活护理费。由所在单位负责。 8.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赔偿标准是根据工伤职员伤残等级确定,不同等级,赔偿标准不同。 9.伤残津贴。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二、工伤鉴定后多久赔款 工伤鉴定后一般在三个月内能赔款。根据法律规定,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工伤职工可以根据伤残等级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赔偿,审核通过后,按核定数额发放。 三、工伤鉴定在出院后多久能鉴定 工伤鉴定是出院后,工伤职工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的时候进行。法律上规定,职工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仍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伤残鉴定。一般而言,伤残等级鉴定是在工伤医疗期满时进行,但是如果医疗期尚未满,但是工伤职工的病情属于相对稳定阶段,也可以进行伤残等级鉴定。 结语 二次工伤鉴定应按照工伤赔偿标准进行赔偿,包括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外地就医交通费等。康复治疗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辅助器具费按国家标准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由单位支付,生活护理费也由单位负责。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伤残津贴根据伤残等级确定。工伤鉴定后一般三个月内赔款,伤残鉴定在出院后、伤情相对稳定时进行。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四章 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八条 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四章 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二条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四章 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