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在北京工作了,公积金怎么提取出来 |
释义 | 不在北京工作了,公积金提取流程具体如下: 1、员工提供材料,单位审核。审核通过后,单位经办人员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并持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向开户管理部提出申请; 2、公积金中心管理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核,3日内给予答案; 3、对于符合条件的员工,公积金中心建立《住房公积金提取记录单》,并在购房发票(或购房收据、首付款发票、房租发票、完税凭证、购买材料的发票)上加盖“已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字样的印章; 4、管理部人员录入《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并确认个人储蓄账户。 提取公积金所需材料: 1、住房公积金凭提取证明材料; 2、本人身份证; 3、提供夫妻关系证明; 4、配偶身份证; 5、配偶签署的委托授权书; 6.加盖预留印鉴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7、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未就业的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凭提取证明材料和本人身份证直接向管理中心申请,经管理中心核实后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多项条件,满足其中之一即可: 1、 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对房租比例有一定的要求,需要超过家庭收入的15%; 2、 提取公积金支付房贷本息,公积金存缴人办理了住房贷款,每月都要偿还贷款本息; 3、 提取公积金来生活,如果已经完全丧失了劳动能力,和单位终止了劳动合同; 4、 退休或者离休人员可以提取公积金; 5、 出境定居人员可以提取公积金; 6、 要自建房,大修或者翻新自建房可以提取公积金; 7、 非本市人员离开本市工作,和本市的工作单位解除了劳动合同可以提取公积金; 8、 公积金缴存人已经宣告死亡或者死亡; 9、 其他规定。 综上所述,想将公积金账户中的余额提取出来使用,然而并不是都符合公积金提取条件,满足规定的条件才能提取公积金。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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