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恋爱期间购房分手,如何处理房产分割问题? |
释义 | 在恋爱期间购房,如果其中一方出资并且产权登记在其中一人名下,则该房产的所有权属于登记人。如果房产登记在双方名下,则视为共有关系。如果能够明确出资额,则在分割时按照出资比例进行划分。对于拆迁房的分割,应当根据拆迁之前的房产的归属进行处理,具体应当按照以下原则确定:有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法律分析 在恋爱期间购房,如果其中一方出资并且产权登记在其中一人名下,则该房产的所有权属于登记人。如果房产登记在双方名下,则视为共有关系。如果能够明确出资额,则在分割时按照出资比例进行划分。 一、结婚后分房离婚拆迁房怎么分 离婚时拆迁房怎么分应当根据拆迁之前的房产的归属分割。具体应当按照以下情形确定:有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1.如果拆迁之前的房子是一方全款买房,并且登记在自己名下的,为个人财产,除非另有约定,离婚时不予分割。 2.如果拆迁之前的房子是一方全款买房,但是登记在双方名下的,视为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协议不成的,法院进行分割。 3.如果拆迁之前的房子是在登记前贷款买的房子,登记在一方名下,但是用共同财产还贷的,离婚时房产归登记方所有,但是婚后房产增值部分和还贷部分为共同财产,离婚时另一方对此部分可以要求分割。 4.如果拆迁之前的房子是夫妻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子,不论登记在哪一方名下的,都属于共同财产。 5.如果拆迁之前的房子是一方父母为子女购买的房屋视为是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属于个人财产,除非另有约定,离婚时不予分割。 6.如果拆迁之前的房子是双方父母出资的,全款买房的,写在一方名下的,按出资比例,按份共有,在双方名下的,如果没有约定份额,那就是共同共有。 结语 在恋爱期间购房,如果其中一方出资并且产权登记在其中一人名下,则该房产的所有权属于登记人。如果房产登记在双方名下,则视为共有关系。如果能够明确出资额,则在分割时按照出资比例进行划分。对于结婚后分房离婚拆迁房,应当根据拆迁之前的房产的归属分割。具体应当按照以下情形确定:有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按照原则处理。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零八条 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 第三百零九条 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享有的份额,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出资额确定;不能确定出资额的,视为等额享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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