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网络著作权侵权案件的诉讼管辖 |
释义 |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网络著作权侵权范围 构成侵犯著作权的行为须具备两个条件: 其一,使用的作品是受著作权保护的; 其二,使用行为违法。 侵犯著作权的行为呈现极为复杂的形态,既包括直接侵权行为,也包括帮助、促成、唆使他人侵权的行为、或使他人直接侵权的后果得以延伸或扩大的间接侵权行为。根据传统版权侵权的概念再结合网络自身的属性,可以对网络上版权侵权的概念做如下的界定,即网络上的版权侵权是指未经版权人许可,又无法律根据擅自上载下载在网络之间转载或在网络上以其他不正当的方式行使专由版权人享有的权利的行为。任何专由版权人享有的权利若是经过版权人许可或者他的行使属于法律规定以外的情况,则不属于版权侵权。 网络著作权侵权的赔偿责任根据《著作权法》第四十八条规定: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给予赔偿;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可以按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不能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十万元以下的赔偿。 网络著作权侵权的判定规则 网络著作权侵权的判定规则: 1、对原告作品的分析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网络著作权的产生采取自动保护原则,即作品一经创作完成,网络著作权即告产生。 2、对被控侵权作品及被告使用方式的分析对被控侵权作品的分析,可适用以下两个标准:一是“接触”,即接触前一作品的机会;二是“实质相似”,即应受网络著作权保护部分实质相似。 《著作权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侵犯他人著作权的行为,可根据具体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如何处理网络著作权侵权 一.版权声明不可少:1.声明自己是版权材料的著作权人2.使用条款,即访问者可以如何使用版权材料。如果允许转载,往往会要求附上原网站的链接和出处。如果不允许转载,就应该加一个警告,警示违者要承担法律责任。3.获知详细信息和联系未尽事项的方式。二.发出侵权通知书 1.权利人的身份证明,包括姓名(名称)、联系方式和地址等;2.求删除或者断开链接的侵权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的名称和网络地址; 3.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明材料。目前,防止网络侵权主要还是依靠法律手段。即使有版权声明,但是很多访问者往往并不遵守,依然会用转载或其他方式,盗用版权材料。这个时候,就需要使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权益。一旦发现网络侵权,对侵权材料进行公证后,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常情况下,法院会支持侵权认定,也就是说原告会胜诉。 怎么确定侵权案件的管辖权 1、信息网络侵权行为实施地包括实施被诉侵权行为的计算机等信息设备所在地,侵权结果发生地包括被侵权人住所地。2、因产品、服务质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提起的诉讼,产品制造地、产品销售地、服务提供地、侵权行为地和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什么是网络著作权侵权? 网络著作权间接侵权是行为人通过教唆他人实施侵权行为,侵害著作权,行为人自己并没有直接实施侵害著作权的行为。需要行为人主观上是故意的,即行为人故意教唆他人实施其他著作权的行为。 该内容由 方杰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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