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申请财产保全需要提供担保吗? |
释义 | 财产保全申请人应提供担保,否则申请可能被驳回。担保可以是保证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或实物、现金、有价证券担保,其价值应不低于被保全财产的价额。申请人败诉时,需赔偿被申请人的全部损失。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可要求诉讼保全申请人提供担保,而诉前保全申请人则必须提供担保。申请财产保全的目的是确保被申请人履行裁判,但申请人需正确行使该权利,避免滥用,以免给被申请人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法律分析 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诉讼中财产保全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第一,需要对争议的财产采取诉讼中财产保全的案件必须是给付之诉,即该案的诉讼请求具有财产给付内容。 第二,将来的生效判决因为主观或者客观的因素导致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主观因素有,当事人有转移、毁损、隐匿财物的行为或者可能采取这种行为;客观因素主要是诉讼标的物是容易变质、腐烂的物品,如果不及时采取保全措施将会造成更大损失。 第三,诉讼中财产保全发生在民事案件受理后、法院尚未作出生效判决前。在一审或二审程序中,如果案件尚未审结,就可以申请财产保全。如果法院的判决已经生效,当事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但是不得申请财产保全。 第四,诉讼中财产保全一般应当由当事人提出书面申请。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但是,人民法院一般很少以职权裁定财产保全,因为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人民法院依职权采取财产保全或者先予执行错误的,应当由人民法院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人民法院可以责令当事人提供担保。人民法院依据申请人的申请,在采取诉讼中财产保全措施前,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提供担保的数额应当相当于请求保全的数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可以驳回申请。在发生诉讼中财产保全错误给被申请人造成损失的情况下,被申请人可以直接从申请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中得到赔偿。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诉讼保全的申请人,人民法院可以责令其担保(如法院未责令担保,也可以不担保);对诉前保全的申请人,民诉法规定其应当提供担保.我们知道,申请财产保全的目的是确保被申请人将来能履行裁判,不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失.但是,申请人要正确行使这项诉讼权利,不得滥用,以免给被申请人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在申请人败诉的情况下,证明申请人的申请有错误,因此,申请人应当赔偿被申请人的全部损失.因此,民诉法规定财产保全的申请人应依法为人民法院的命令提供担保,否则,驳回申请.担保形式有两种,一种是保证人担保,保证人同被保证人(申请人)负连带赔偿责任;另一种是实物、现金或有价证券担保.以财物担保的,担保财物的价值不应低于受保全财产的价额。 结语 综上所述,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申请人在申请财产保全时,人民法院可以责令其提供担保。担保的数额应当相当于请求保全的数额,并且可以采取保证人担保或实物、现金、有价证券担保的形式。如果申请人未提供担保,人民法院有权驳回申请。在申请人败诉的情况下,申请人应当赔偿被申请人的全部损失。因此,正确行使申请财产保全的权利是非常重要的,以避免给被申请人造成不必要的损失。担保的目的是确保被申请人将来能履行裁判,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同时,担保的形式和价值都需要符合法律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六十八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四、质证:第六十五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询问前责令当事人签署保证书并宣读保证书的内容。 保证书应当载明保证据实陈述,绝无隐瞒、歪曲、增减,如有虚假陈述应当接受处罚等内容。当事人应当在保证书上签名、捺印。 当事人有正当理由不能宣读保证书的,由书记员宣读并进行说明。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二节 取保候审 第八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继续侦查的。 对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证据不符合逮捕条件,以及提请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可以依法取保候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