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 这里所说的法律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法律,行政法规是由国务院制定的法规。 《民法典》实施以后,人民法院确认合同无效,应当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和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为依据,不得以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为依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当然是无效的,而不论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是否知晓,需要注意的是,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任意性规定的合同不能因此被认定为无效;同时,违反行政规章、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性规章的强制性规定或者任意性规定的合同也不能因此被认定为无效。 《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三条【违反强制性规定及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