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请问如何向房东提供租房证明? |
释义 | 根据《房屋租赁管理办法》规定,到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即可获得租房证明。如果房东不配合登记,将会被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罚款;个人或单位逾期不改正,也会被处以罚款。当事人可以书面委托他人办理租赁登记备案,并且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内容发生变化、续租或者租赁终止时,需要办理相应的变更、延续或者注销手续。不备案不会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法律分析 依据《房屋租赁管理办法》规定,到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即可获得租房证明。房东不配合登记的,由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个人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单位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一、自建房怎么办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是租赁行为合法有效的凭证。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在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三十日内向租赁房屋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提出备案申请,该主管部门在审查合格后,向租赁当事人开具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二、有案底的人租房有没有记录 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房屋租赁当事人需要提供的材料有:(一)房屋租赁合同;(二)房屋租赁当事人身份证明;(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四)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不需要无犯罪记录证明,有案底的人租房登记没有事。 三、一定要做房屋租赁备案吗 房屋租赁一定要备案,但是不备案不会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根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三十日内,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到租赁房屋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房屋租赁当事人可以书面委托他人办理租赁登记备案。 第十九条规定,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内容发生变化、续租或者租赁终止的,当事人应当在三十日内,到原租赁登记备案的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变更、延续或者注销手续。 结语 依据《房屋租赁管理办法》规定,到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即可获得租房证明。如果房东不配合登记,将会受到罚款等处罚。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是租赁行为合法有效的凭证,但房屋租赁当事人可以书面委托他人办理。如果需要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请向租赁房屋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法律依据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四条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三十日内,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到租赁房屋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房屋租赁当事人可以书面委托他人办理租赁登记备案。 第二十三条违反本办法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九条规定的,由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个人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单位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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