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维权房屋质量 |
释义 | 对房屋质量问题的维权方式是:购房者可以参照购房合同,按合同约定条款对照房屋出现的质量问题要求开发商依法进行修复和损失赔偿;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实不合格的,购房者可以退房。 一、购房者有权在什么情况下要求退房 购房者有权在以下四种情况下要求退房: 1、房屋套型相差太大,预售商品房时,会有购房者根据设计图纸提前预订房屋,但建成后,房屋与设计图纸甚至不同,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的处理方式,买方可以选择协商或直接退房,开发商应承担违约责任; 2、面积误差太大,购房时,将签订购房合同,其中将注明房屋面积,如果合同与产权登记中的房屋面积有很大差异,误差绝对值超过3%,买方可以直接提出退房; 3、开发商擅自变更规划设计,设计图纸已经规划好了,未经买受人同意,开发商修改并改变了设计方案,因此,在这种情况下,买家可以直接选择退房; 4、商品房质量有问题,买房一定是为了有一个稳定安全的环境,交房后,如果购房者认为质量不合格,可以委托工程质量检验机构重新核实,如果主体不合格,购房者有权退房。 根据相关规定,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 二、哪些房子买了还可以退 以下房子买了可以退: 1、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 2、交付后出现严重影响正常生活居住的质量问题; 3、交房的房屋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查绝对值超出3%; 4、延迟交房且催告后三个月合理期限内未交房; 5、法律规定的其它可以退房的情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规定,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三、商品房申请退房条件是什么呢 商品房申请退房条件包括: (1)开发商在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预售房屋; (2)开发商没有按期交付房屋; (3)开发商较大幅度变更设计规划、房屋结构、户型、空间尺寸和房屋朝向; (4)无法办理贷款; (5)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拿不到产权证; (6)房屋面积误差超过3%; (7)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是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 (8)房屋质量不合格导致严重影响使用; (9)开发商将房子抵押; (10)购房者的住房贷款银行没有批准,购房者和开发商对付款方式又不能协商一致,购房者可以要求退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 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六百一十七条 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买受人可以依据本法第五百八十二条至第五百八十四条的规定请求承担违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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