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新公司法: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 |
释义 | 一、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方式1.发起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2.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公司。二、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条件1.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2人以上200人以下为发起人,法律教 育 网其中须有过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注意:原公司法要求应当有5人以上的发起人,但没有上限限制。2.发起人认购和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万元。法律、行政法规对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3.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4.发起人制定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章程经创立大会通过。与有限责任公司一样,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是其组织和活动的依据,不同点在于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司章程是由发起人而不是股东制定的,而且在募集设立方式中,发起人制定的公司章程还要经过创立大会通过。5.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6.有公司住所。注意: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程序取消了原公司法规定的必须经过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或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规定,即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由审批制转变为严格准则制。【延伸阅读】合作协议书样本 公司经营范围个人授权委托书范本 有限公司章程样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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