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撤销权的时效具体是怎样的 |
释义 | 撤销权的时效包括除斥期间和诉讼时效两种说法。除斥期间是形成权的行使期间,届满后形成权消失。诉讼时效适用于请求权,无需特别规定,可以援用诉讼时效。诉讼时效有中止、中断、延长的制度,而除斥期间是固定不变的。诉讼时效届满后胜诉权消失,但请求权仍存在,可以对抗请求权人的抗辩权。除斥期间届满后实体权利丧失,不能再行使。 法律分析 法条: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释义:本条规定了撤销权的时效。 撤销权的时效历有除斥期间和诉讼时效两说。除斥期间是法律为形成权设定的行使期间。所谓形成权,是指因单方民事行为即能引起民事关系发生、变更、终止的权利。除斥期间届满,形成权消灭。除斥期间与诉讼时效,都可以督促当事人行使权利,然二者却有质的不同,主要为: 第一,诉讼时效适用于请求权,请求权是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除斥期间适用于形成权。 第二,诉讼时效的适用范围无需事事由法律特别规定,只需符合法院受案范围的请求权,均可援用诉讼时效。除斥期间需由法律明确规定,法律未做特别规定的,当事人不能援用除斥期间。 第三,诉讼时效有中止、中断、延长的制度,除斥期间则无,是固定不变的,故除斥期间又有不变期间之称。 第四,诉讼时效届满,消灭的是胜诉权,当事人的请求权依然存在,只不过是被请求权人产生时效届满的抗辩权,可以据此对抗请求权人的请求。除斥期间届满,当事人消灭的是实体权利,该权利丧失,不能再行使。 拓展延伸 撤销权的时效:维权期限与法律保护 撤销权是指当事人基于特定情况,通过法律程序请求撤销某项法律行为的权利。对于撤销权的行使,存在着一定的时效规定。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撤销权的时效一般为一定的期限。具体的时效规定根据不同的法律条款和案件性质而有所不同。维权期限是指当事人行使撤销权的有效期限,超过该期限则无法行使撤销权。法律保护是指法律对撤销权的保护和维护,确保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的保障。因此,在行使撤销权时,当事人应及时了解相关法律规定,确保在规定的时效内行使撤销权,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结语 撤销权是一项特定情况下请求撤销法律行为的权利,其行使受到一定的时效规定。根据我国法律,撤销权的时效一般为一定期限。当事人应及时了解相关法律规定,确保在规定的时效内行使撤销权,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法律保护确保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在行使撤销权时,当事人应遵守法律规定,以确保维权期限内行使撤销权。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城市房地产转让的管理,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保障房地产转让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制定本规定。 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二条 凡在城市规划区国有土地范围内从事房地产转让,实施房地产转让管理,均应遵守本规定。 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二十条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直辖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本规定制定实施细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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