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存款赠与的撤销权有哪些条件? |
释义 | 存款赠与撤销是指赠与人在财产转移之前撤销赠与的行为。 行使的条件有: 1、时间条件:须赠与标的物尚未交付或未移转登记。 2、范围条件:须非为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 债权人的撤销权行使条件有哪些 合同保全措施中债权人的撤销权行使条件: 1、客观要件,撤销权的行使首先要求债务人实施了一定的处分财产的行为; 2、主观要件,债务人实施处分财产行为时或债务人与第三人实施民事行为时具有恶意,一方面,债务人必须具有恶意,另一方面,要求第三人也具有恶意。 债权人申请支付令的条件是什么,债权人撤销赠与的条件 债权人申请支付令需要满足下列条件: 一、债权人需要要求债务人履行一定给付义务。 二、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 三、请求给付的金钱或者有价证券已到期且数额确定,并已载明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和根据。 四、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送达是指直接送达,支付令的送达不能适用公告送达的方式。 五、债权人申请支付令的法院有管辖权。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六条,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债务人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不发生撤销权的债权有哪些 1、不发生撤销权的债权有:租赁权、附有特别担保的债权、附停止条件的债权。这些债权的效力是否发生取决于条件是否成就,因为其效力处于不确定的状态,所以债权人不享有撤销权。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五百三十八条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法院强制执行存款的方式有哪些 法院强制执行是法院根据法律裁判结果对被告人采取的强制行为。这是一种特殊的强制措施,由人民法院执行人员按照法律文书的规定,强制被申请执行人完成指定的行为。 法院强制执行存款的方式有: 1.查询是指人民法院向银行、信用合作社等单位调查询问或审查追问有关被申请人存款情况的活动。 2.冻结是指人民法院在进行诉讼保全或强制执行时,对被申请执行人在银行、信用合作社等金融单位的存款所采取的不准其提取或转移的一种强制措施。 3.划拨是指人民法院通过银行或者信用合作社等单位,将作为被申请执行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存款,按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规定的数额划入申请执行人的账户内的执行措施。划拨存款可以在冻结的基础上进行,也可以不经冻结而直接划拨。 债权人撤销权的法律效力有哪些? 债权人撤销权的法律规定如下: 1.债权人对债务人享有合法有效的债权。 2.债务人实施了一定处分财产的行为。 3.债务人处分财产的行为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4.债务人处分财产的行为有害于债权人的债权。 5.债务人与第三人主观上有恶意。 该内容由 郭珣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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