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职是否会克扣工资? |
释义 | 劳动合同解除时,用人单位不能扣除员工一个月工资,除非员工严重违反劳动纪律、严重失职或被追究刑事责任。如果员工患病或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合同,但需提前通知。在破产或经营困难时,用人单位可裁减人员,但需提前说明情况并听取工会或职工意见。若用人单位根据法律规定解除合同,应给予经济补偿。总之,除特殊岗位外,规定员工辞职扣一个月工资是不合理的。 法律分析 劳动合同中规定员工辞职要扣一个月薪水是不合理的,劳动者按照正常的程序辞职的,用人单位是不能克扣劳动者工资的。 如果员工辞职,不得要求赔偿。但是如果是特殊岗位,且该工作只能够由辞职人员来完成的除外。 劳动法有如下规定: 第二十五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七条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用人单位依据本条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的人员。 第二十八条用人单位依据本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劳动合同内离职扣一个月工资吗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 结语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按照正常程序辞职时,用人单位无权扣除劳动者的工资。除非是特殊岗位且工作只能由辞职人员完成,否则不得要求赔偿。根据劳动法的相关条款,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包括试用期不符合条件、严重违纪、严重失职、追究刑事责任等。此外,用人单位在濒临破产或生产经营困难时确需裁减人员,应提前通知工会或全体职工,并优先录用被裁减的人员。如果用人单位依据相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 、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第九十一条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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