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婚后夫妻一次性出资取得房产证的,该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由双方先行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如果法院在判决过程中,双方均不对该房主张所有权,那么法院可以将该套房产进行变卖,并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婚后夫妻一方受赠的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只要赠与人在赠与财产时指定财产只归受赠人一人所有。如果赠与人在赠与财产时没有财产只归夫妻一方所有的意思表示,或是赠与人表示财产是赠给夫妻双方的,那么该财产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该财产均可主张所有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