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了判决后的孩子可以要回来不? |
释义 | 离婚几年后,双方协商一致或者出现抚养方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等情形时,可以要回子女抚养权。 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大多情况下,真正带孩子的往往不是夫妻任何一方,特别是对于学龄前儿童,通常是夫妻一方的父母。因此,长期带孩子的父母的意见及身体情况,也是影响孩子抚养权的一个重要方面。 一、怎样争夺孩子的抚养权 具体有以下几个方面: 1、双方基本条件的取证 对双方的基本条件进行取证,包括但不限于工作性质、工作环境、收入状况、居住条件、文化程度、性格修养等,通过对双方的基本条件进行比较分析,突出有利因素。 2、双方父母基本条件的取证 大多情况下,真正带孩子的往往不是夫妻任何一方,特别是对于学龄前儿童,通常是夫妻一方的父母。因此,长期带孩子的父母的意见及身体情况,也是影响孩子抚养权的一个重要方面。 3、孩子生活环境方面的取证 离婚案中孩子抚养权的处理原则,是不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如果双方离婚,当有一方对孩子学习、生活最为有利,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 4、孩子的意见 一般,法院在处理抚养问题上,会认真听取八周岁以上孩子的意见,并做笔录入卷。在离婚前或离婚过程中,孩子的意见也是相当重要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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