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男方精神病离婚没有赔偿。但是应给予一次性的经济帮助款项或者一定的财产,以保障精神病人在离婚后的正常生活。离婚损害赔偿的情形包括重婚,与他人同居、家庭暴力和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一方有精神病不在此列。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条规定,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条、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