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小区业主委员会职责和权利有召开业主大会或者业主代表大会,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拟定业主公约草案和业主委员会章程草案;执行业主大会、业主代表大会选聘或者解聘物业管理企业的决定,与物业管理企业订立、变更或者解除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审议物业管理企业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财务预算和决算;监督共用设施设备的合理使用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 第十五条业主委员会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事项,履行下列职责: (一)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 (二)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三)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四)监督管理规约的实施; (五)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