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分居协议书和离婚协议区别 |
释义 | 离婚协议是婚姻双方当事人自愿协商而草拟用于解除双方婚姻关系的文书,同时在一定程度上避免诉讼的麻烦。分居协议为离婚案件的审理提供证据的作用。在现实生活中夫妻是否分居、分居的原因及分居时间的长短,纯属个人隐私,当事人通常很难举证,从而使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标准陷于非客观性的境地,阻碍了离婚案件的公正审理。 倘若夫妻双方在离婚诉讼之前,签订了书面的分居协议,正好为分居事实的认定提供了证据上的支持。两种协议都应该有处理财产的成分,只不过分家协议是单纯的财产处理,而离婚协议是侧重于处理离婚,财产处理是附带的。 分居没有解除夫妻关系,离婚解除了夫妻关系。分居是指法定夫妻之间由于某种心理需求或者更多的是由于家庭矛盾而产生的一种现象,一般来说,对于老龄前期出现类似情况,可能都是出于家庭矛盾,也许是双方出于某种目的而没有解除夫妻关系。离婚则指的是法定夫妻由于单方面矛盾或者多方面矛盾的产生,经双方同意到指定单位依法解除夫妻关系的一种情形。 分居协议书怎么写 一、双方基本信息; 二、就分居达成合意; 三、确定夫妻共同财产暂归夫妻一方管理; 四、列明夫妻共同债权、共同债务; 五、子女抚养权问题; 六、夫妻在分居期间的所得为各自所有; 七、抚养费和探视问题; 八、双方签字写明日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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