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一年半的劳动合同无故被辞退要赔偿两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被非法辞退的按双倍计算赔偿金;劳动者在违反公司制度的情况下被辞退的没有补偿,造成损失的还应进行赔偿。 法律客观: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三款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