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车险分两类,交强险和商业险、交强险,第一年的基本费用为950元,第二年的费用与第一年出险情况挂钩,第一年未出险的,下浮10;两年未出险,下浮20;三年未出险,下浮30。反过来,第一年发生二次及以上有责任交通事故的,则上浮15;发生有责任死亡事故的,最高上浮30。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