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律师会见期间,被讯问人或被告人可以向律师提出口头或书面要求,但要求是否得到满足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被讯问人或被告人有权在律师会见期间向律师提出口头或书面要求,但应当听从看守人员的管理。 2.《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十二条:律师可以向处理案件的机关或者单位提出与案件有关的要求,并有权要求处理案件的机关或者单位给予答复。 根据以上法律规定,律师会见期间,被讯问人或被告人可以向律师提出口头或书面要求,但应当遵守监管人员的管理。同时,律师也有权向处理案件的机关或单位提出相关要求,机关或单位也应当给予答复。 总之,在律师会见期间,被讯问人或被告人和律师都有权提出相关要求,但要求是否得到满足,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