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结婚三年离婚是否要退还男方礼金 |
释义 | 离婚彩礼钱不一定要返还给男方,但如果未共同生活或导致男方生活困难,男方可以要求返还。生活困难指无法维持基本生活水平。一般情况下离婚彩礼钱不需要返还给男方,但如果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後未共同生活,或者婚前支付的彩礼导致支付人生活困难,男方要求返还时,女方需要将彩礼返还给男方。所谓生活困难,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这种困难是一种绝对困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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