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售楼员承诺优惠未兑现怎么办 |
释义 | 售楼广告承诺未兑现应承担违约责任,根据最高法院解释,出卖人关于商品房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合同订立和价格确定有重大影响,即使未写入合同也应视为要约,违反者应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分析 一、不兑现售楼广告承诺怎么解决 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二、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三条 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拓展延伸 售楼员欺诈行为揭露及维权措施 如果您发现售楼员存在欺诈行为,首先要确保收集到充分的证据,包括购房合同、相关沟通记录、宣传资料等。然后,您可以采取以下维权措施: 1.向开发商投诉:将欺诈行为向开发商举报,提供详细证据,并要求解决问题。 2.寻求法律援助:咨询专业律师,了解您的权益和法律途径。他们可以帮助您制定合适的维权策略。 3.联合其他受害者:与其他购房者联合起来,共同向开发商施压,增加维权的力量。 4.寻求媒体曝光:如果开发商对您的投诉置之不理,考虑通过媒体曝光的方式引起公众关注,增加解决问题的可能性。 5.提起法律诉讼:如果其他方式无法解决问题,可以考虑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重要的是要及时采取行动,保护自己的权益。请记住,在维权过程中,与专业律师的合作是非常重要的,他们将为您提供法律建议和指导,帮助您取得合理的赔偿和解决方案。 结语 如果售楼广告中的承诺未能兑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解释,出卖人的说明和允诺应被视为要约,并构成合同内容。如果出卖人违反了这些承诺,应承担违约责任。如果您发现售楼员存在欺诈行为,您可以采取一系列维权措施,包括向开发商投诉、寻求法律援助、联合其他受害者、寻求媒体曝光以及提起法律诉讼。请记住,与专业律师的合作非常重要,他们将为您提供法律建议和指导,帮助您维护自己的权益。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 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 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四章 销售代理 第二十八条 受托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在代理销售商品房时不得收取佣金以外的其他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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