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农村自建房执行新规 |
释义 | 农村自建房具体的新规: 1.需要翻建房屋的,要带上相关的房产资料以及房屋翻建的申请书面文件去到相关部门进行报备 2.需要翻建房屋的,其中相关房产证件缺失的,那么就尽可能地提供土地使用权证等相关地材资料来证明,一样是需要去相关部门进行报备 3.如果需要翻建房屋但房产相关的资料证明都没有的情况,那么就需要相关部门重新认证,通过后才能进行申报。 4.农村房屋的翻建原则上是只能有一次申请重新维修建设的机会的,若是房屋翻建申请人的房屋已存在翻建记录,那么一般是不会允许二次翻建的。 2023农村自建房子新规定 1、不允许城里人到农村买地盖房。 2、未经审批或审批未通过,不能开工建设。 3、避免在自然环境保护区、水资源保护区建房。 4、城镇户籍子女可继承但不可翻建农房。 5、千万不要私占永久基本农田及耕地建房。 6、一户多宅的情况下,禁止占用自留地或其余宅基地建房。 此外,部分地区针对居民自建房建设下达了新规。根据湖南省居民自建房安全管理若干规定,不得新建居民自建房,指出应当依法办理用地、规划、建设的手续,方可进行居民自建房的新建、改扩建、重建等行为,但也明确指出了在城市、县城现状建设用地范围内不可以新建居民自建房。 在原有的宅基地拆旧建新需要申请吗? 在原有的宅基地拆旧建新需要申请。农村在原宅基地上拆旧翻新,需办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经相应的申报审批后获得了许可证件(行政管理中的前置许可),再由镇政府村镇建设管理站派员到现场放线后方可动工建设。农村拆旧建新程序如下: 1、首先,建房户到所在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分局)领取个人建房用地申请表。 2、提供户口本或身份证等证件复印件(旧房改建的,需提供原土地使用证),签署建新宅退老宅承诺书,建房申请经村民小组代表讨论同意。 3、所在地的村民委员会将对建房户的用地申请进行审核,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组织人员实地踏勘,并取得规划部门的同意,经所在乡(镇)政府审核同意后,由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上报县国土资源管理局审核。 4、最后,县国土资源管理局审核认为符合条件的,再报县政府审批。 法律依据: 《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 第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宅基地: (1)因国家或集体建设、移民、灾毁等需要迁建、重建的; (2)实施城市、村庄和集镇规划或旧村改造,需要调整拆迁的; (3)现有宅基地面积尚未达到本办法规定限额标准需重建、扩建的; (4)已具备分户条件且原有宅基地面积尚未达到本办法规定限额标准需重建、扩建的; (5)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引进或招聘的专业技术人员,确需在农村安家落户的; (6)离休、退休、退职的职工,复员军人和华侨、侨眷、港澳台同胞持合法证明回原籍定居的; (7)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之后的建房申请流程,与在原宅基地上建房的流程基本一样,但是在乡镇政府初审通过后,还要报县(市、区)住房城乡规划建设主管部门审查,审核成功后才会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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