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的概念与影响 |
释义 | 刑事拘留是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采取的临时剥夺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需要具备法定的紧急情形。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有权决定拘留,而人民法院没有拘留权。拘留的适用条件包括正在实施犯罪、被目击、有犯罪证据等。拘留流程包括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并签发拘留证,被拘留人在拘留证上签名并按指印,如需要逮捕则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总的来说,刑事拘留是对涉嫌犯罪行为的临时限制措施。 法律分析 被刑事拘留意味着行为已经涉嫌犯罪。刑事诉讼中的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而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需要注意的是,有权决定采用拘留的机关一般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在自侦案件中,对于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以及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犯罪嫌疑人也有权决定拘留。还有人民法院没有刑事拘留权。但是拥有司法拘留的决定权。 刑事拘留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而且具有法定的紧急情形。 一、刑事拘留的适用条件是: 1、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2、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指认他犯罪的; 3、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4、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5、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6、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7、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二、刑事拘留的流程为: 1、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签发《拘留证》; 2、公安机关执行拘留时,出示拘留证,并责令被拘留人在拘留证上签名、按指印; 3、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总的来说,当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等其他具有法定的紧急情形之一时,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会对其采取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刑事拘留。 结语 刑事拘留是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等情况下的临时剥夺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在紧急情况下,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有权决定采取拘留措施,以保护社会安全和维护法律秩序。拘留的程序包括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并签发拘留证,被拘留人在证上签名和按指印等。若认为需要进一步逮捕,公安机关应在拘留后三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总而言之,刑事拘留是一项必要的手段,以确保犯罪嫌疑人的合法审判和社会安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三条【职权原则严格遵守法定程序原则】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严格遵守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 第八十二条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