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赠扶养协议的有效条件有哪些 |
释义 | 遗赠抚养协议属于民事合同的范畴,其效力的界定应当考量是否具备民事合同生效的要件: (1)当事人具有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2)意思表示真实,在订立协议过程中存在虚假表示与隐藏行为、重大误解、欺诈、胁迫、显失公平情形的,协议效力待定或是直接无效 (3)不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和公序良俗。公序,指公共秩序,是指国家社会的存在及其发展所必需的一般秩序;良俗,指善良风俗,是指国家社会的存在及其发展所必需的一般道德 。 (4)合同标的必须明确。 另外,扶养人如果为非自然人时则应为集体所有制组织,扶养人与遗赠人之间不存在法定的扶养义务等条件。 遗赠扶养协议订立的前提并不是以被扶养人没有法定抚养义务人时才能订立,因为该协议虽然附属人身性质,但并没有突破民事合同的范畴,故实践中应当在不违反法律和公序良俗的前提下,充分尊重和考量当事人双方的共同意思表示,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才能体现设立初衷和基本精神。 另外,协议中扶养人依协议对遗赠人生养死葬义务的履行情况,是影响协议持续效力和最终效力的关键性因素,也决定了扶养人最终取得遗赠财产的多少。扶养人享有受遗赠的权利是以其履行相应义务为前提,而不单单是以有遗赠扶养协议为前提。 一、遗赠与遗嘱的效力有区别吗 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公民可以与扶养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扶养人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被继承人生前与他人订有遗赠抚养协议,同时又立有遗嘱的,继承开始后,如果遗赠抚养协议与遗嘱没有抵触,遗产分别按协议和遗嘱处理;如果有抵触,按协议处理,与协议抵触的遗嘱全部或部分无效。即遗赠扶养协议是相互附有条件的有偿协议,扶养人承担遗赠人生养死葬的义务,并于遗赠人死后取得相应遗产,其法律效力高于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遗赠扶养协议一经签订,双方必须认真遵守协议的各项规定。如果扶养人不履行扶养义务,经被扶养人的亲属或有关单位请求,人民法院可剥夺扶养人的受遗赠权。如果遗赠的财产发生灭失,扶养人有权解除遗赠扶养协议,并要求受扶养人补偿已经支出的扶养费用。对同一份遗嘱来说,遗嘱继承和遗赠不会发生矛盾。立遗嘱人要么在遗嘱中确定遗嘱继承,要么在遗嘱中确定遗赠。如果在遗嘱中,既确定遗嘱继承,又确定遗赠,则立遗嘱人会对自己的数项财产进行分配,作不同安排。当然,立遗嘱人也可能对同一财产作安排,让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共有。遗嘱继承和遗赠因为都反映遗嘱人单方的意思,因此不存在谁优于谁的问题。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八条,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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