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考纲再现熟悉幼儿权利保护的相关教育法规,保护幼儿的合法权利。依据国家教育法律法规,分析评价幼儿教育工作中幼儿权利保护等实际问题。二、考点详解(一)幼儿的基本法律权利1.人身权(1)生命健康权(2)姓名权(3)肖像权(4)名誉权(5)荣誉权(6)隐私权2.财产权财产权是指具有物质财富内容,直接和经济利益相联系的民事权利。一般而言,幼儿财产权包括财产所有权、继承权、受赠权以及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利等。幼儿财产权还包括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3.受教育权受教育权是幼儿的一项基本权利。幼儿受教育机会平等原则一般包括受教育起点的机会平等、受教育过程的机会平等和受教育结果的机会平等三个方面:第一,受教育起点的机会平等,是指幼儿在入学机会上享有平等的权利。第二,受教育过程的机会平等,是指幼儿进入幼儿园以后,幼儿园应该保障每个幼儿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内安排的各种活动,使用各种教学设备、玩具等,每个幼儿都是平等的。第三,受教育结果的机会平等,是指幼儿在接受教育后,有获得学校和社会公正评价的平等权利,这种平等主要体现为学业成绩和品德评价上的平等,进一步求学机会上的平等。(二)幼儿权利的保护《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条明确规定:保护未成年人的工作,应当遵循下列原则:(1)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2)适应未成年人身心发展、品德、智力、体质的规律和特点。(3)教育与保护相结合1.人身权的保护2.财产权的保护3.受教育权的保护三、命题方向本部分内容在考试中以单项选择题为主要形式进行考查。本部分内容中幼儿的权利以及在现有法律法规体系下如何对其进行保护是历年考试考查的重点,考生要能够识记幼儿享受的基本权利,正确理解对幼儿权利保护的意义,并能够在教育教学实践活动中正确地实施幼儿权利的保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