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具备以下三个要件就可以认定为非法集资: 一、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即利诱性。 二、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也就是非法性。 三、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即社会性。 国家是禁止任何形式的非法集资的,对非法集资坚持的是防范为主、打早打小、综合治理、稳妥处置的原则。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