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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民法典中的合同保全有哪些方式
释义
    民法典中的合同保全方式包括债权人代位权和债权人撤销权。债权人代位权是指在债务人不行使债权时,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第三人的债权。债权人撤销权是指债权人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危害其债权行使的权利。合同保全是为了防止合同债务人财产的不当减少导致债权人利益受损而设置的法律制度。保全方式主要包括债权人代位权和撤销权,债权人可通过这些方式保护自身债权的实现。
    法律分析
    一、民法典中的合同保全有哪些方式
    1、合同保全制度,是指法律为防止因债务人财产的不当减少致使债权人债权的实现受到危害,而设置的保全债务人责任财产的法律制度。包括债权人代位权和债权人撤销权。
    2、代位权是指当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方享有的到期债权,而损害债权人的债权时,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第三人的债权的权利。
    3、撤销权则是债权人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危害其债权行使的权利。
    4、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债权人代位权】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
    二、什么是合同保全
    1、合同的保全,从本质上讲是一种债的保全,是指为了防止合同债务人财产的不当减少致使债权人利益受损,而允许债权人可以通过行使某种权利予以干预的法律制度。
    2、合同的保全主要有两种方式,即债权人行使代位权和撤销权。
    3、债权人的代位权是指债务人对第三人享有已到期的债权,由于债务人怠于行使该债权导致其财产应当增加而未能增加,从而影响债权人实现债权,此时债权人可直接代位向第三人请求偿还债务。
    4、撤销权是指债务人将其财产赠送给第三人,导致其无法向债权人清偿到期债务,此时债权人可通过撤销债务人的不当赠与行为来保护自身债权得以实现。
    结语
    合同保全制度是为了防止债务人财产减少导致债权人利益受损而设立的法律制度。其中,债权人代位权和债权人撤销权是合同保全的两种方式。债权人代位权允许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代替债务人行使对第三方的到期债权,以保护自身利益。债权人撤销权则是债权人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的不当行为,以保护自己的债权。合同保全是一种债务保全制度,允许债权人通过行使特定权利干预合同债务,以保护自己的利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六章 保理合同 第七百六十三条 应收账款债权人与债务人虚构应收账款作为转让标的,与保理人订立保理合同的,应收账款债务人不得以应收账款不存在为由对抗保理人,但是保理人明知虚构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六章 保理合同 第七百六十七条 当事人约定无追索权保理的,保理人应当向应收账款债务人主张应收账款债权,保理人取得超过保理融资款本息和相关费用的部分,无需向应收账款债权人返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六章 保理合同 第七百六十四条 保理人向应收账款债务人发出应收账款转让通知的,应当表明保理人身份并附有必要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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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19:16: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