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潮州市社保局地址 |
释义 | 潮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潮州市枫溪区社会保险管理局、潮安县社会保险管理局和饶平县社会保险管理局分别提供社会保险服务,具体地址和电话如上所示。 法律分析 潮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地址:潮州市口岸路社保大楼 电话: 潮州市枫溪区社会保险管理局 地址:潮州市**区外马路综合公司二楼 电话: 潮安县社会保险管理局 地址:潮安县府办公楼对面 电话: 饶平县社会保险管理局 地址:饶平县黄岗镇西区六号路社保大楼 电话: 拓展延伸 潮州市社保局联系方式 潮州市社保局联系方式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获取:您可以拨打潮州市社保局的联系电话,电话号码是XXX-XXXXXXX。此外,您还可以通过发送电子邮件至社保局的官方邮箱进行联系,邮箱地址是XXXXX@chaosho.gov.cn。如果您希望亲自前往社保局办理业务或咨询问题,潮州市社保局的具体地址是XXXXXX街道XX号。社保局的工作时间是周一至周五,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您也可以访问潮州市社保局的官方网站,上面提供了更多联系方式和相关信息,网址是www.chaosho.gov.cn。请您根据实际需求选择合适的联系方式与潮州市社保局取得联系。 结语 潮州市社保局联系方式:地址位于潮州市口岸路社保大楼,电话号码XXX-XXXXXXX。潮州市枫溪区社保局地址在潮州市**区外马路综合公司二楼,电话号码请咨询相关部门。潮安县社保局地址位于潮安县府办公楼对面,电话号码请咨询相关部门。饶平县社保局地址位于饶平县黄岗镇西区六号路社保大楼,电话号码请咨询相关部门。如需更多信息,请访问潮州市社保局官方网站www.chaoshou.gov.cn。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九章 社会保险经办 第七十二条 统筹地区设立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工作需要,经所在地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批准,可以在本统筹地区设立分支机构和服务网点。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人员经费和经办社会保险发生的基本运行费用、管理费用,由同级财政按照国家规定予以保障。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修正):第十一章 法 律 责 任 第八十九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社会保险基金、用人单位或者个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一)未履行社会保险法定职责的; (二)未将社会保险基金存入财政专户的; (三)克扣或者拒不按时支付社会保险待遇的; (四)丢失或者篡改缴费记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记录等社会保险数据、个人权益记录的; (五)有违反社会保险法律、法规的其他行为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章 社会保险监督 第七十九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社会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和投资运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存在问题的,应当提出整改建议,依法作出处理决定或者向有关行政部门提出处理建议。社会保险基金检查结果应当定期向社会公布。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社会保险基金实施监督检查,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一)查阅、记录、复制与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管理和投资运营相关的资料,对可能被转移、隐匿或者灭失的资料予以封存; (二)询问与调查事项有关的单位和个人,要求其对与调查事项有关的问题作出说明、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三)对隐匿、转移、侵占、挪用社会保险基金的行为予以制止并责令改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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