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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企业拆迁时如何赔偿员工?
释义
    拆迁企业赔偿员工的方式以经济补偿为主,根据劳动者在单位工作年限支付工资的标准进行补偿。企业拆迁主体根据不同类型的企业有不同的代表人行使权利签订拆迁补偿协议。如果拆迁补偿不合理,可以向市、县级人民政府投诉维权。
    法律分析
    一、拆迁企业给员工怎么赔偿
    拆迁企业赔偿员工的方式一般以经济补偿为准。法律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用人单位依照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二、企业拆迁主体是怎样的
    企业拆迁主体是:
    1.有限责任公司,该企业就是被拆迁人,但是会有股东选出的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人行使代表权,代表本企业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
    2.股份有限公司,由股东会形成决议,选出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人行使代表权,代表本企业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
    3.合伙企业,被拆迁人应当为合伙企业。需要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对外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
    4.完全彻底改制的企业,应由改制企业的董事会形成决议,并委托具有企业法定代表人资格的人行使有效的民事代表权,签订本企业的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
    5.对改制不彻底或是未能完全改制的企业,应由主管部门协调,并设立处置国有资产的领导小组负责人及原企业法定代表人共同签订本企业的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对主管部门已公告宣布被拆迁企业停业清算解散的,应由主管部门设立的清算小组负责人签订本企业的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
    三、拆迁补偿不合理可以去哪里投诉
    房屋拆迁不合理可以向市、县级人民政府投诉维权。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四条,“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以下称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和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互相配合,保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顺利进行。”该条规定了征收行为的实施机关,市、县人民政府负责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县人民政府在作出征收决定以后,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征收与补偿工作。
    结语
    在拆迁企业赔偿员工方面,法律规定了经济补偿的标准,根据劳动者在单位工作的年限进行支付。企业拆迁的主体根据不同类型的企业有所不同,需要由合适的代表人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如果拆迁补偿不合理,可以向市、县级人民政府投诉维权,他们负责组织实施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的连带赔偿责任】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九十条 【劳动者的赔偿责任】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十二章 法律责任 第一百零二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事项,对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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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5 8:4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