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洗钱罪量刑标准2023年? |
释义 | 一、洗钱罪的量刑标准 1、自然人犯洗钱罪的,没收实施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走私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上以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 2、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洗钱罪的犯罪构成 犯罪客体:本罪侵犯的客体为复杂客体,其包括对国家的金融管理秩序的破坏,同时客观上也侵害了司法机关的职能活动; 客观方面: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通过金融手段掩饰、隐瞒七种上游犯罪(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行为。具体表现有以下几种方式: ①提供资金账户。提供资金账户。既可以是将自己在金融机构开设的账户提供给有关的犯罪分子,也可以是为有关的犯罪分子开立新的账户。如金融机构为有关犯罪分子开设账户即是。 ②协助将财产转换为现金或金融票据。这是指有关的犯罪分子将其通过特定犯罪所得的赃物转换为现金或金融票据提供便利条件的行为。 ③通过转账或者其他结算方式协助资金转移。这是指通过转账、委托付款等结账方式将有关犯罪分子通过特定犯罪所获得的资金转移到其他账户,使犯罪所得混入合法财产之中。 ④协助将资金汇往境外。是指享有资金调往境外权利的个人或者企业为有关犯罪分子提供帮助将犯罪所得资金汇往境外。 ⑤以其他方式掩饰、隐瞒有关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来源和性质。 犯罪主体:洗钱罪的犯罪主体既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单位 主观方面:本罪在主观方面的表现为故意,洗钱罪目的性很强,同时存在很高的技术性,洗钱的手段非一般人所能掌握,因此过失不能构成洗钱罪。进一步推定为直接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是在为犯罪违法所得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为利益而故意为之,并希望这种结果发生。 三、洗钱罪的成立的前提 洗钱罪以上游犯罪事实成立为前提。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洗钱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洗钱罪的认定应当以上游犯罪事实成立为前提,即只有在七类上游犯罪事实成立的前提下才可能涉及追究洗钱罪的刑事责任。在判断上游犯罪事实成立时,注意以下几种情形:上游犯罪尚未依法裁判,但查证属实的,不影响对洗钱罪的审判。上游犯罪事实可以确认,因行为人死亡等原因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不影响洗钱罪的认定。上游犯罪事实成立,依法以其他罪名定罪处罚的,也不影响洗钱罪的认定。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九十一条 【洗钱罪】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为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 (一)提供资金帐户的; (二)协助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 (三)通过转帐或者其他结算方式协助资金转移的; (四)协助将资金汇往境外的; (五)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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