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符合以下这些情况下债权人可以行使代位权:第一、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第二、债务人怠于行使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第三、债务人的债权已经到期。第四、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相关延伸】问:代位权行使成功会有什么效果?答:人民法院认定代位权成立的,由债务人的相对人向债权人履行义务,债权人接受履行后,债权人与债务人、债务人与相对人之间相应的权利义务终止。债务人对相对人的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被采取保全、执行措施,或者债务人破产的,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