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合同的含义是什么? |
释义 | 劳动合同的主旨是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劳动合同应以书面形式订立,包括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条件、劳动报酬、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和违约责任等条款。劳动合同的主体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劳动者需符合劳动法规定的对象,用人单位包括企业法人、非法人经济组织、国家机关和事业组织等。签署劳动合同有助于减少纠纷发生的概率。 法律分析 一、劳动合同的含义是什么? 根据《劳动法》第十六条:“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2、劳动合同的内容 《劳动法》 第十九条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具备以下条款: (1)劳动合同期限; (2)工作内容; (3)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4)劳动报酬; (5)劳动纪律; (6)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7)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当事人可以协商约定其他内容。 二、劳动合同的主体 1、劳动合同的主体即劳动法律关系当事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的主体与其他合同关系的主体不同: (1)劳动合同的主体是由法律规定的具有特定性,不具有法律资格的公民与不具有用工权的组织不能签订劳动合同; (2)劳动合同签订后,其主体之间具有行政隶属性,劳动者必须依法服从用人单位的行政管理。 2、劳动合同的主体 (1)劳动者 需要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对象,按照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改革要求,需要签订劳动合同的对象包括:新招用的劳动者、原有的固定工以及原固定工身份的特殊人员。所谓原固定工身份的特殊人员,是指根据劳动部《关于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的通知》和贯彻《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的以下人员: ①存在着劳动关系而没能履行劳动义务的特殊人员。例如,用人单位的“富余人员、放长假”的职工,长期被外单位借用的人员、带薪上学人员,请长期病假人员、停薪留职人员,被派到合资、参股单位人员; ②企业、事业单位的书记、厂长或经理等。 (2)用人单位 需要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根据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需要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包括:中国境内的企业法人,个体、合伙制非法人经济组织;国家机关、事业组织和社会团体;特殊类型经济组织,如租赁经营(生产)、承包经营(生产)的企业等等。 由于在现实生活之中,劳动纠纷发生的概率还是比较高的,为了减少纠纷发生的概率,职员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时,一般会自愿、平等的协商、签署劳动合同。对于职员不原因签署合同的情形,单位可以拒绝与其建立劳动关系。 结语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根据《劳动法》第十六条。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包括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等条款。劳动合同的主体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劳动者必须依法服从用人单位的行政管理。劳动者对象包括新招用的劳动者、原有的固定工以及原固定工身份的特殊人员。用人单位包括中国境内的企业法人、个体、合伙制非法人经济组织、国家机关、事业组织和社会团体、特殊类型经济组织等。建立劳动关系时,双方一般会自愿、平等地协商、签署劳动合同,以减少纠纷发生的概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七条 【劳动关系的建立】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会同工会和企业方面代表,建立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共同研究解决有关劳动关系的重大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十五条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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