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北京市有关离婚证补领如何办理 |
释义 | 离婚证补领如何办理 办理机关 北京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六9:00至11:30;13:3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条件 1.男女双方已经办理离婚登记; 2.该离婚登记在北京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 3.双方目前仍然维持该关系; 4.离婚证遗失、损毁或不一致。 所需材料 1.户口簿;2.身份证;3.境外一方的有效身份证件;3.本人离婚证(损毁或不一致提供);4.本人两张两寸近期免冠单人照片。 办理程序 一、受理1.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2.婚姻登记员监誓并签名。 二、审查1.审查证件、证明材料是否齐全、规范、有效;2.询问相关情况;3.查证离婚登记记录是否属实。 三、补发1.经查证确认属实、符合补发条件的,予以补发;2.不符合补发条件的,不予补发并当场向当事人说明理由。办理时限即时办理(符合补发条件的,当场补发离婚证) 收费标准婚姻登记证工本费9元/对; 收费依据 1.《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统一涉及境内外双重收费标准的通知》(计价格523号);2.北京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关于婚姻证书收费标准的通知》(京价(收)字045号)。 办理依据 1.《民法典》;2.《婚姻登记条例》;3.《北京市实施〈婚姻登记条例〉若干规定》。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工人体育场东路20号(东大桥路口东北角北京市民政局办公大楼一层东北门)。咨询电话96156(24小时人工)65866660(人工)65395015(人工)65395016(人工)65862999(语音)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