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结婚领证的程序有:1、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2、提交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3、婚姻登记机关对其证据和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4、符合结婚条件的,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婚姻登记条例》第七条规定,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七条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