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所需材料: 1.有效因私护照(距离预计归国日期半年以上),护照末页要有本人签名; 2.2*2英寸(大约为51毫米*51毫米)正方形彩色免冠照片2张,并在背后用铅笔签字(三个月之内近照,背景为白色); 3.签证申请人如曾经有过出境记录,需提供在所访问国家拍照的照片(本人须在照片中,并有当地标志性建筑物); 4.身份证、工作证、结婚证及全家人户口本所有页复印件(若夫妻不在同一户口本上,则需另一方户口本所有页复印件)。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实施细则》 第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有效期五年,可以延期二次,每次不超过五年。申请延期应在护照有效期满前提出。 在国外,护照延期,由中国驻外国的外交代表机关、领事机关或者外交部授权的其他驻外机关办理,在国内,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的护照延期,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及其授权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居住国内的公民在出境前的护照延期,由原发证的或者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