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民间借贷利息认定:年利率36%以内受法律保护;无约定利息需按诚实信用原则处理;争议利率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超过部分不受保护;利息不能计入复利;外币借贷可参照外汇牌价或中国银行利息计算。" 法律分析 根据最新的有效的规定,年利率在36%之内就受法律保护。也就是说年利率最高为36%。在我国法院审判实践当中,对于民间借贷利息主要有以下几种认定: 第一,根据诚实信用原则,借贷双方对于利息问题在借款合同中没有约定的,属于无息借贷。债务人在借款期限届满之前偿还或者在未约定还款期限时,并且在债权人要求还款时,在合理期限内还款的,不支付利息。 第二,借贷双方约定了利率标准后又发生争议的,可以在最高不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标准内确定其利率标准。对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为了避免当事人约定利率过高、债务人承担利息过高的情况,司法解释规定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三,在有息借贷中,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如果超过也没关系,最多有纠纷时,法院不保护超出部分,但没有纠纷时,就可以获得更高收益。说明这条规定不具备惩罚性。 第四,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否则不受法律保护。 第五,当事人因借贷外币、台币等发生纠纷的,出借人要求以同类货币偿还的,可以准许。借款人确无同类货币的,可以参照偿还时的外汇牌价折合人民币偿还。出借人要求支付利息的,可以参照中国银行的外币储蓄利息计算。 结语 根据最新有效规定,年利率在36%内受法律保护,最高不得超过此标准。民间借贷利息的认定有几种情况:一是无约定利息的属于无息借贷;二是约定利率发生争议时,可参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标准确定,超出部分不受保护;三是约定的利率超过36%的部分无效,但在纠纷中可以获得更高收益;四是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五是外币借贷纠纷中,可按同类货币或外汇牌价折合人民币偿还。这些规定旨在保护借贷双方的权益。 法律依据 《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