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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房屋过户后是否可以取消购买意愿?
释义
    在房屋过户手续办理完毕并完成过户登记后,房屋买卖合同即视为履行完毕。如果一方想要取消合同,就需要通过另行协商来解决。二手房交易过户流程包括买方咨询、签合同、办理过户等步骤。在过户过程中,需要注意一些细节问题,如单位购买私房需提交相应证件、非住宅转移需提交土地使用权证书等。如果当事人无法亲自办理过户手续,可以出具委托书或公证书,受托人需出具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法律分析
    在一般情况下,房屋过户手续的办理已经表明了房屋买卖合同(或其他相关合同)的双方已经达成一致并签署了合同。此外,双方也已经完成了过户登记,从法律角度上来说,合同已经履行完毕。如果其中一方想要取消合同,就必须要通过另行协商达成一致来解决。
    一、二手房交易过户流程
    1、买方咨询
    买卖双方建立信息沟通渠道,买方了解房屋整体现状及产权状况,要求卖方提供合法的证件,包括房屋所有权证书、身份证件及其它证件。
    2、签合同
    卖方提供了房屋的合法证件,买方可以交纳购房定金(交纳购房定金不是商品房买卖的必经程序),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或称房屋买卖契约)。买卖双方通过协商,对房屋坐落位置、产权状况及成交价格、房屋交付时间、房屋交付、产权办理等达成一致意见后,双方签订至少一式三份的房屋买卖合同。
    3、办理过户
    买卖双方共同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接受审查。买卖双方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手续后,管理部门要查验有关证件,审查产权,对符合上市条件的房屋准予办理过户手续,对无产权或部分产权又未得到其他产权共有人书面同意的情况拒绝申请,禁止上市交易。
    二、房产过户注意事项有哪些
    1、若单位购买私房,还需提交单位法人或其它组织资格证明(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法定代表人办证委托书(收件窗口领取),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若非住宅转移,还需提交土地使用权证书;
    3、若当事人不能亲自办理,需出具委托书或公证书,受委托人需出具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房屋若已出租,且承购人非承租人的,需提交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证明;
    5、若有共有权人需出具共有权人同意出售证明和共有权证书;
    6、若经法院判决的,需出具法院判决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结语
    房屋过户是房屋买卖合同中的一项重要环节。在办理过户手续时,买卖双方必须完成过户登记,从法律角度上来说,合同已经履行完毕。如果其中一方想要取消合同,就必须要通过另行协商达成一致来解决。为了确保过户的顺利进行,双方应该仔细阅读并理解房产过户注意事项,包括提供必要的证件、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等。如果遇到问题,可以咨询专业律师或相关部门。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者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的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不动产登记,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解除权人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 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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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3 20:05: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