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可以作为抵押物的财产有哪些呢 |
释义 | 根据《民法典》规定,可以抵押的财产包括建筑物、土地、使用权、设备、原材料、产品、交通工具等。抵押人可以将这些财产一并抵押。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条规定,债务人或第三方有权处分的以下财产可以被抵押:(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二)建设用地使用权。(三)海域使用权。(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和产品。(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和航空器。(六)交通运输工具。(七)法律和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抵押人可以将以上财产一并抵押。《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条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海域使用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该内容由 张家齐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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