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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请问,女儿出嫁后,户口在娘家,,现在娘家搬迁了,有没有赔偿?
释义
    法律分析:可以。女儿出嫁了但户口在娘家,如果按户籍补偿,女儿可以得到相应的补偿款,否则,无法主张。具体看当地的 拆迁补偿政策了。一、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1、第三章 补偿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五条 本编调整因物的归属和利用产生的民事关系。第二百零六条 国家坚持和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等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国家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保障一切市场主体的平等法律地位和发展权利。第二百零七条 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平等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第二百零八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我娘家没有儿子,我是女儿,结了婚户口迁出去了,现在想在迁回娘家,可以迁吗?
    户口迁到男方家还可以迁回娘家。这是属于女方自愿的选择,其可以将户口再迁回娘家,或者迁至其他地区。迁户口只要户主同意即可,也就是父母家户口簿上的户主陪到所在地派出所签字同意即可迁回。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3日以内,农村在10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因婚姻变化、家庭成员变化、住房结构变化需分户的,凭新家庭的成员名单和房管部门出具的房屋产权证明或单位分房证明。属结婚或离婚分户的,凭《结婚证》或离婚证明,经派出所外勤民警审核同意后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分户手续。:《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出嫁女儿外面欠钱,户口未迁出,娘家是否需要偿还?
    女儿不需要偿还娘家的债务,对于债务人的个人债务应当由其自行偿还,子女不需要代替偿还,除非债务人去世,子女继承了遗产,则需要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偿还被继承人的债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第一千一百六十二条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我现在已婚,男方是城镇户口,我是农村户口,我的户口在娘家,可以在娘家村里申请宅基地吗
    外嫁女户口没迁出的,如果在夫家没有获得宅基地,并且娘家也没有宅基地的,可以申请宅基地。农村家庭一户只能有一处宅基地,法律依法保护女方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您好,我现在户口在婆家,想搬回娘家,这好搬吗?
    法律分析:可以迁回娘家,需要先到娘家开出迁入证明,再到你户口所在地开出迁出证明,就可以直接迁户口了。具体为:拿着离婚登记证去管区的派出所,派出所依据这个就可以把户口分开了,当然了 还有各自的身份证、户口本。分开后,可以落回原住地,也就是父母户口上,这是有相应规定的。落户有以下三种情形,俗称“三投”:1.父母投靠子女;2.子女投靠父母;3.夫妻互投。这是国家对离婚迁户口的相应政策。法律依据:根据《户口登记条例》第10条第1款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因此离婚当事人应到现在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户口登记机关开具迁出证明。
    我媳妇户口迁移后没有土地,土地在娘家那边,现在想把户口迁回原来的地方
    农村户口迁出后宅基地的处理如下:户口迁出户内仍有亲属的,可以继续享有宅基地使用权;全家一起迁出户口的收回宅基地,由集体经济组织召开会议统一进行讨论审批重新分配。《宪法》第十条法律依据:《宪法》第十条《宪法》第十条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一切使用土地的组织和个人必须合理地利用土地。
    
     该内容由 范晓峰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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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2 9:3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