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代位继承的发生条件 |
释义 | 代位继承的发生条件如下:1、被代位继承人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包括养子女与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2、被代位继承人必须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宣告死亡;3、代位继承人只能是被代位人的晚辈直系血亲;4、代位继承人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应得的继承份额;5、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