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当月发放工资,当月计提。不过按照权责发生制,当月发生的成本要计入当月发生的费用,当月发生,直接在当月入账,直接分配,不用计提。若企业的工资发放方式是采取本月工资,下月发放,参考企业工资薪金的历史情况预估当月工资的发生数,进行计提并入账。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十条 下列经济业务事项,应当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 (一)款项和有价证券的收付; (二)财物的收发、增减和使用; (三)债权债务的发生和结算; (四)资本、基金的增减; (五)收入、支出、费用、成本的计算; (六)财务成果的计算和处理; (七)需要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的其他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