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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合同不成立已经履行怎么办
释义
    合同不成立已履行可恢复原状或要求折价补偿,根据我国法律,合同成立未履行可申请撤销,合同成立需满足主体、要约和协商一致等条件,合同成立不代表生效,生效需符合法律规定,书面形式约定但未采用时已履行主要义务可视为合同成立。
    法律分析
    一、合同不成立已经履行怎么办
    合同不成立已经履行可以要求恢复原状,如果不能恢复原状的情况之下,可以要求折价补偿。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合同成立未履行的,如果出现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等情形时,可以申请撤销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条规定:
    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三)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二、合同成立的条件
    合同成立的条件如下:
    1.合同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且当事人应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具备要约和承诺阶段;
    3.当事人必须就合同的主要条款协商一致;
    4.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必须是依法进行的。
    三、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的区别
    合同成立并不代表合同生效;合同的生效是指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合同成立不一定就具有了法律效力;合同成立适用意思自治原则,合同的生效必须在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结语
    合同不成立已经履行时,可以要求恢复原状或者要求折价补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条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存在恶意磋商、故意隐瞒重要事实或提供虚假情况等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对方受损的,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合同成立的条件包括合同主体具有民事行为能力、要约和承诺阶段、达成一致的主要条款以及依法进行的订立等。合同成立并不代表合同生效,合同的生效需要符合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时,合同在双方签名、盖章或按指印后成立;若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但未采用,但一方已履行主要义务且对方接受,则该合同成立。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解除权人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 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
    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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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3 9:54: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