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应该怎么样申请交通事故伤残鉴定 |
释义 | 法律分析:申请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条件: 1、现在每个人的生活水平逐渐提高,车辆越来越多,交通事故经常发生。对于事故中伤害严重的当事人,需要具备鉴定资格的鉴定机构对伤害进行鉴定; 2、因交通事故致残,需要进行伤残鉴定的,必须在治疗结束后以书面形式向处理交通事故的公安机关提出申请。公安机关收到伤残鉴定申请后30当天作出残疾鉴定,并将残疾鉴定结论送达当事人,或向当事人推荐鉴定机构由当事人自行选择; 3、鉴定结论出具后,当事人对残疾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鉴定结论后1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上一级鉴定机构申请重新鉴定。这里的当事人是指交通事故中因伤残的当事人,不包括未受伤的另一方,上一级公安机关收到重新鉴定申请后30在一天内,应作出重新评估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重新评估的结论。 法律依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 第二十条 司法鉴定人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诉讼当事人、鉴定事项涉及的案件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其独立、客观、公正进行鉴定的,应当回避。 司法鉴定人曾经参加过同一鉴定事项鉴定的,或者曾经作为专家提供过咨询意见的,或者曾被聘请为有专门知识的人参与过同一鉴定事项法庭质证的,应当回避。 第二十一条 司法鉴定人自行提出回避的,由其所属的司法鉴定机构决定;委托人要求司法鉴定人回避的,应当向该司法鉴定人所属的司法鉴定机构提出,由司法鉴定机构决定。 委托人对司法鉴定机构作出的司法鉴定人是否回避的决定有异议的,可以撤销鉴定委托。 第二十二条 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建立鉴定材料管理制度,严格监控鉴定材料的接收、保管、使用和退还。 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在鉴定过程中应当严格依照技术规范保管和使用鉴定材料,因严重不负责任造成鉴定材料损毁、遗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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