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条上的空白签字是否有效? |
释义 | 无论空白签字是故意还是无意篡改,篡改后的借条都缺乏证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很可能被视为伪造借条,不具有法律效力。如果有证据证明该借条是伪造的,则可以证明不存在真实的借贷关系,因此也不需要偿还该笔借款。借条和欠条的区别在于证明借款关系和欠款关系,以及形成的原因、适用的法律和诉讼时效期间的起始时间等。确认伪造借条需要考虑多种情况。 法律分析 以下是对原文的改写: 如果空白签字被篡改成借条,则该借条将被视为无效。无论空白签字是被故意篡改还是无意篡改,篡改后的借条都缺乏证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因此很可能被视为伪造借条,不具有法律效力。如果有证据证明该借条是伪造的,则可以证明不存在真实的借贷关系,因此也不需要偿还该笔借款。 一、是写欠条还是借条有法律效力? 欠条和借条都具有法律效力,区别如下: 1.借条证明借款关系,欠条证明欠款关系借款肯定是欠款,但欠款则不一定是借款。 2.借条形成的原因是特定的借款事实欠条形成的原因很多,可以基于多种事实而产生。 3.人民法院进行合法性审查时适用的法律不同。 4.在未注明偿还日期的情况下,二者的诉讼时效期间的起始时间是不同的约定了还款期的借条和欠条,时效是一样的。 二、“伪造”借条怎么确认 伪造借条的确认: 一是受威逼、胁迫,委心写下借条; 二是赌债,无钱还不得已写下借条; 三是伪造借条,如伪造签名、印章等; 四是借条被出借人拿到后,出借人未实际向借款人付款; 五是在饮酒、吸毒等失去意识的情况下出具的借条; 六是对借条的数额、还款日期、利息约定等内容进行重大修改。 拓展延伸 私人借款借条注意事项 1、在民间借贷中,借据是主张债权的重要凭证,因此,在借款给他人时,应要求对方出具规范、无涂改的借条,并附上联系方式和身份证号码等信息。给付对方借款时,尽量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进行,并保留好转账凭证。 2、明确区分借条和欠条。不要贪图简单方便就让借款人出具一份欠条,欠条只能表明当事人之间存在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债务关系有多种,如拖欠劳务费、货款、赔偿款、房租等,都可以以欠条形式出现,因此,欠条本身无法直接对应借贷关系,会增加诉讼风险。 3、借条尽量简洁明了,不要用模棱两可的语言。比如:陈某借刘某十万元。这样的语言无法明确是谁向谁借钱,应当用“借给”而不是“借”,没有明确方向性。 4、借款人要谨慎书写借条,特别是在尚未收到借款以及没有借贷事实的情况下,轻易书写借条,将可能承担没有得到借款但需要偿还借款的风险。 5、借条本身必须是一张完整的纸,不能是撕过或裁剪过的纸张。借条的完整性非常重要,防止借款人以借条不具有完整性作为抗辩,因为法院并不了解撕去的部分是否有其他意思表示,而民事诉讼中,本着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如果你作为原告主张撕去的是空白无用的废纸,是需要自己举证,如果举证不能就要承担败诉的结果。 结语 无论空白签字是故意还是无意篡改,篡改后的借条都缺乏证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很可能被视为伪造借条,不具有法律效力。如果有证据证明该借条是伪造的,则可以证明不存在真实的借贷关系,因此也不需要偿还该笔借款。欠条和借条在证明借款关系、形成原因、适用的法律以及诉讼时效期间等方面存在区别,但它们都具有法律效力。确认伪造借条需要考虑多个因素,包括受威逼、胁迫、赌债、伪造借条、出借人未实际付款以及借款人未按期还款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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