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所谓的虐待,包括肉体摧残,如殴打、冻饿、禁闭、捆绑、有病不给治疗、强迫过度劳动等;还有精神上折磨,如侮辱、咒骂、讽刺、凌辱人格、限制自由等。如果这样的行为经常的、一贯的那么可能就构成犯罪了。如果偶而为之是不构成犯罪。这个的犯罪主体必须是与被害人共同生活的同一家庭成员,如果不是家庭成员,例如师傅虐待徒弟,教师虐待学生等不能以本罪论处。法院在认定到底是不是虐待时,常常以虐待行为是否具备“情节恶劣”这一条件为标准。比如:主要指虐待手段凶狠残忍;虐待动机卑鄙;长时间延续虐待;虐待老人、儿童、重病患者或残疾人;虐待多人,激起公愤的。我国《刑法》规定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可能会面临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果虐待家庭成员,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刑期将会在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