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是非要式合同?要式合同与非要式合同的区别是什么? |
释义 | 要非式合同是指在法律、法规没有特定形式要求的情况下成立的合同,也称为不要式合同或无形式合同。其成立条件相对简单,只需要当事人双方依法就合同的主要条款协商一致,合同即告成立。与要式合同不同,要非式合同不需要采用特定的方式或程序,如书面形式、机关核准登记、鉴证、公证或第三人证明等,即可成立。 法律分析 一、什么是非要式合同 非要式合同是法律、法规要求合同不一定具备特定形式才能成立、生效的合同。 非要式合同又称“不要式合同”,“要式合同”的对称。不需要采用特定的方式(包括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的书面形式,有关机关核准登记、鉴证、公证或第三人证明等),即可成立的合同。这种合同签订程序简单,只要当事人双方依法就合同的主要条款协商一致,合同即告成立。 二、非要式合同成立条件 1、如果法律法规、当事人对合同的形式、程序没有特殊要求,则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 2、一般情况下,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3、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没有主营业地的,其经常居住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三、要式合同与非要式合同的区别 区分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的主要意义在于,某些法律和行政法规对合同形式的要求可能成为影响合同效力的因素。 1、要式合同是指合同的成立须具备特定形式的合同:不要式合同则指合同的成立无须具备某种特定形。 2、所谓不要式合同是指当事人订立的合同依法并不需要采取特定的形式.那么何谓要式合同,学术界却有不同的解释.关于适用的文书,是指上述行政机关的职员在职务上制作、取得的文书、图画以及电磁记录等。 3、所谓要式合同,是指必须按照法律规定的形式或手续订立的合同,与此相对应的一个概念为不要式合同,即法律不要求必须以某种形式订立,当事人可以任意采取何种形式都为有效的合同。 4、要式合同是指以履行特定方式为合同成立的要件,合同是否要式的关键在于合同的存在,受益人的撤消或变更不必征得同意,但必须通知变更的结果。 5、其区分标准一般而言是:“法律要求必须具备一定形式和手续的合同称为要式合同。反之法律不要求必须具备一定形式和手续的合同称之为不要式合同。”为了深刻认识这一标准必须进一步理解要式与不要式合同的基础──要式行为和不要式行为。 通过对上文的阅读,我们知道对于非要式合同的成立条件一般有三点,合同的形式没有特殊的要求就会用承诺来作为合同,当承诺生效的时候合同就成立,另外我们还为大家介绍了要式合同合同和非要式合同的一些区别,一共有五点都在文中为大家详细说明,不管在什么时候只要是签订合同,双方都是需要谨慎的,因为合同签订之后就意味着双方都要根据合同履行相应的义务了。 结语 要非式合同是指合同成立无须具备特定形式的合同,也称为不要式合同。非要式合同的成立条件相对简单,只要当事人双方依法就合同的主要条款协商一致,合同即告成立。与要式合同相对,要式合同是指合同的成立须具备特定形式的合同,如行政机关职员制作的文件等。两者在合同成立的形式上存在差异,但均具有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条约程序法: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制定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条约程序法: 第十五条 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批准或者加入的条约和重要协定,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公布。其他条约、协定的公布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条约程序法: 第二十一条 本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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