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同居期间生的子女属于非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享有婚生子女一样的权利。因此,同居期间生育的子女同样享有继承权。而且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在继承时优先继承。根据2021年1月1日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第一、二、三款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第一、二、三款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