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出租房屋能作抵押吗 |
释义 | 一、出租房屋能作抵押吗 能。不过抵押权设立前,抵押财产已经出租并转移占有的,原租赁关系不受该抵押权的影响。 也就是说,当债权人实现抵押权后,如果租赁合同尚未到期,租赁合同对承租人和新的物主继续具有约束力,直至租赁合同期限届满。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的所有权变动,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这就是通常所说的“买卖不破租赁”。但也有另一种情况,是“先抵后租”,即抵押人在设定抵押权后,又将抵押物出租。在这种情况下,已登记的抵押权的效力优先于租赁权。 二、抵押权的种类有哪些 抵押权的种类,根据不同的标准可以进行不同的划分,抵押权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不动产抵押 不动产抵押,是指以不动产为抵押标的物而设定的抵押。不动产抵押是最普遍的抵押形式,由于不动产的特殊性,抵押人不转移对其的占有即可达到担保之目的,因此在实践中受到社会的普遍欢迎。 (二)动产抵押 动产抵押,是指以动产为抵押标的物而设立的抵押。动产抵押并不意味着所有的动产都可以称为抵押的标的物,有一些动产是不适合成为抵押标的物的。动产抵押的特征仍是抵押人不转移对财产的占有,否则将与质押无异。 (三)权利抵押 权利抵押,是指以特定的财产权利作为抵押标的物的抵押。对于何种权利可以成为抵押的标的物,一般法律都会做出明确的规定,我国可供抵押的权利一般是指土地使用权。 (四)最高额抵押 最高额抵押,是指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协议,在最高债权额度内,以抵押物对一定时间内连续发生的债权作担保的抵押形式。我国最高额抵押的适用范围,仅适用于借款合同和债权人与债务人就某项商品在一定期间内连续发生交易而签订的合同。 (五)财团抵押 财团抵押,又被称为企业抵押,是指抵押人以其全部的财产,包括动产、不动产和权利为一体共同作为标的物来进行抵押的行为。采用此种抵押方式的抵押人一般是企业,可以是企业的担保能力集中。 (六)共同抵押 共同抵押,又成为总括抵押,是指为了同一债权的担保,在数个不同的财产上设置的抵押。共同抵押的突出特点是在数个抵押物上设定数个抵押权,共同担保同一债权。其中一个抵押权实现,其他财产上的所有抵押权均消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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