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保证人在民间借贷关系中承担保证责任,但债权人需要在保证期间内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否则保证期间已过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原则上保证期间自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算,但现实生活中债权债务人可能没有约定还款期限,在出借人和借款人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情况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主合同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计算。可知,出借人可以随时要求借款人履行还款义务,保证期间就从出借人给予借款人的还款宽限期届满之日起算。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十三条主合同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